認識本中心

緣起:

宗旨:

1968年,梵蒂岡的非信徒秘書處表述了這樣的理念:「所有基督徒都應當盡最大努力推動對話……這是盡與我們向前進步的和成熟的時代相對應的兄弟般慈愛的本分。」而天主教輔仁大學為全台第一個成立宗教系的學校,並將對基督宗教、佛教、道教及民間宗教做學術性介紹,以期促成跨宗教的宗教交談作為主要宗旨,表達對於宗教對話的努力。

目標:

1.    整合宗教對話之研究,提供學術研究社群之互動平台,建立宗教系宗教對話的理論與模式。
2.    增進本系與其他宗教組織的交流與合作,以豐富本系的宗教視野,以期達到其宗教對話的目的。

「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宗教交談中心」組織章程

中華民國101年1月16日期末系務發展會議通過

第一條    本中心名為「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宗教交談中心」。(以下簡稱本中心) 
第二條    宗旨目標:
一、    理論建構:推動宗教交談之研究,提供學術研究社群之互動平台,建立宗教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宗教交談的理論與模式。
二、    實際操作:增進本系及各宗教組織的交談與合作,以豐富本系的宗教視野及教學,以期達到宗教交談的目的。
第三條     組織職掌:
一、    本中心置執行長一人,綜理中心事務,人選由本系推薦相關領域之教師,經主任同意後聘請兼任之。
二、    本中心為規劃研究發展工作,得由執行長聘請宗教交談領域之教師及校內、外顧問人,設置顧問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。
三、    執行長職掌如下:
1.綜理宗教交談中心各項業務。
2.中心與各委辦單位之溝通與協調 。
3.各類宗教間的合作事宜。
4.各類系上宗教訪談活動之規劃與執行。
5.各類宗教交談活動之統籌規劃。
6.中心收支預算之規劃。
7.校外各相關機構及本校各單位之合作聯繫。
8.系主任交辦事項。   
第四條     建置經費:
一、    本中心的建置,由本系管理之,所需經費則由執行長籌措,以捐款方式捐給本系,並指定本中心專款使用。每年結餘經費得流用於下學年以及資助本系相關學術活動。
二、    本中心得就所籌措的基金,作為運作設備、人事、出版、學術會議及其它相關活動所需費用動支。一切動支由執行長向本系申請,由系主任核定之。
第五條    本中心於每學期期末系務發展會議時,須繳交成果報告,並接受評鑑,評鑑項目與方式依本系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六條    本辦法未盡事宜,依本系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七條    本章程經本系系務發展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