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章程

「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」組織章程
 
中華民國101年1月16日期末系務發展會議通過
 
第一條      本中心名為「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」。(以下簡稱本中心)
 
第二條      宗旨目標:本中心設置目的,旨在結合校內外專業研究人員及社會資源,進行民間宗教文化相關跨領域的學術研究與宗教交流等活動,以提升臺灣民間宗教文化的學術研究與社會發展,以及國際學術研究的交流為目標。其目標有五:
一、 為台灣民間宗教的發展,提供學術交流與對話平台,以及帶動學術研究與推展風潮。
二、 會通當代文明思潮融入地域思維,開展台灣民間宗教的理論建構與文化實踐。
三、 經常舉辦學術研討會議、學術研究與宗教交流等活動。
四、 搜集、典藏並刊印經典及相關文獻,建立相關資料庫以供各方參研。
五、 提供民間宗教研究生獎學金,培育學術研究人才。
 
第三條      組織架構:
一、 本中心由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所轄,經系主任與相關系務發展會議審核通過後成立。
二、 本中心置執行長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系主任聘任之,任期三年,連聘得連任。其下設兼任研究員與助理若干人,由執行長聘請,經系主任核定之。
三、 本中心的研究員與助理為臨時編制,不屬於學校正規體制,依任務需要而聘請之,無固定薪資,薪資依工作量由執行長提報,並系主任核定之。
四、 本中心得視發展需要,設置若干單一宗教團體研究室,並接受單一宗教團體的學術或活動委託。
五、 中心兼任助理負責學術資源成果之整合、論著出版、認證審查、文獻典藏、舉辦學術活動、研習課程,並推廣國際與國內交流等事項。
 
第四條      工作內容:
一、台灣民間宗教文化相關議題的學術研究。
二、臺灣民間宗教文化相關文獻的收集、整理與研究。
三、臺灣民間宗教文化相關文獻資料庫之建構。
四、臺灣民間宗教文化相關文獻或學報的編輯與出版。
五、舉辦民間宗教文化相關議題的學術研討會。
六、舉辦台灣民間宗教文化相關議題的研習班與講座會。
七、接受校內外委託之研究計畫與研習活動。
八、推動國內外相關學術機構的合作與交流。
九、其他系主任交辦事項。
 
第五條      建置經費:
一、 本中心的建置,由本系管理之,所需經費則由執行長籌措,以捐款方式捐給本系,並指定本中心專款使用。每年結餘經費得留用於下學年以及資助本系相關學術活動。
二、 本中心得就所籌措的基金,作為運作設備、人事、出版、學術會議及其它相關活動所需費用動支。一切動支由執行長向本系申請,由系主任核定之。
 
第五條      本辦法未盡事宜,依本系相關規定辦理。
 
第六條      本章程經本系系務發展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

活動花絮

 

鄭志明教授主持「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」102 1026日聚會計有40多名同學參加,包含新同學有10多名,學長姐20多名,以及親友數人。此次分為「宗教科儀與臨終關懷」、「靈乩與民間信仰」、「民間宗教與新興宗教」、「數術與民俗醫療」、「生死學與生命教育」、「宗教技藝與美學」等六個研究小組,提供同學一個學習成長的互助小組

「宗教科儀與臨終關懷」組長:李學長
「靈乩與民間信仰」組長:陳學長
「民間宗教與新興宗教」組長:王學長
「數術與民俗醫療」組長:謝學長
「生死學與生命教育」組長:賴學姊
「宗教技藝與美學」組長:程學姊

相片為此次各組的小組長報告: